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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王会网页版: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5-17 12:14:32    来源:球王会官方网站 作者:球王会游戏官网网址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

  本次调整前,上述募投项目原预计建设完成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调整后预计建设完成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根据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以及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战略布局,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因此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3.5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近年来,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工业自动化、智能产业的发展为直流无刷电机行业带来全新的市场机遇,直流无刷电机在高功率、高耗电、持续长时间的运行场合对其他低效耗能电机的替代效应不断加强。目前,直流无刷电机已在家电、精密电子设备器具、工业自动化设备和汽车电动车等领域开始使用,未来将在耗电量大、使用频率高的智能家居中广泛应用,其与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高度契合,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与欧美多家世界500强家电制造商,及海信、海尔等国内知名家电企业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品质、供货能力、企业形象、社会责任感等都获得了高度信赖和认可。公司这些客户产品偏向高端化,对节能环保概念十分敏感,随着高效直流无刷电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对直流无刷电机的未来需求潜力巨大。

  公司培养了优秀的研发团队,持续不断的致力于高效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伺服电机等世界前沿技术研究,目前拥有了多项专利与核心技术、生产工艺,保证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与质量,使公司能够针对国内外不同区域市场需求,快速设计并制造出不同客户需要的个性化产品。经多年研发试产,公司直流无刷电机产品已经逐步走向市场。公司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旨在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应用场景,增强品牌市场竞争力,也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产品,继续加强高效直流无刷电机项目的建设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适应和引领着经济发展新常态。公司实施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正是以市场为目标,以创新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为着眼点,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技术改造传统的生产过程、营销过程和管理过程,旨在加快对用户和市场反应速度,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实现集团信息一体化和高效化的现代管理。

  公司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内部管理的流程标准,完善的内部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为信息化升级提供了保障。经过前期的信息化建设,公司也逐步建立了包括基础软硬件设施、远程数据和网络、供应链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一套协同作业的信息处理机制与应用系统,能满足日常经营过程中部分环节和部分部门。但随着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和规模的日益壮大,及研发中心、运营中心的投入使用,现有信息化系统无法实现集团化协同。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配合公司集团化建设,将继续降低沟通和管理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和网络安全,集信息流、数据流、物流和资金流为共享资源体系,采用信息共享与数据挖掘、分析技术,收集集团内外部信息,为集团公司及时应对市场、准确做出战略决策提供基础条件,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的精细化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延期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有效。科学组织,合理实施,严格监督,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2019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前提下,将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

  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周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及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适当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具有其合理性及必要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力尔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周期是科力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将持续关注科力尔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科力尔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均无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